2010-05-13 17:01:00 來源: 法制網(北京) 跟貼 0 條手機看新聞
借“機”發財的農機局局長
擴張是權力的本性,如果不加限制,任何權力都會“出軌”。
作為縣農機局局長的張乾德,“嗅”出了農機購置補貼中的“生財之道”———在與眾多企業的“談判”中,哪家給的“三包服務費”(也稱農機推廣費)高,他就跟哪家簽訂農機供銷協議;哪家企業私下許諾另外給他“操心費”,他就重點推薦哪家的產品
盧金增張修敏法治周末記者陳磊
看慣了“大人物”腐敗,殊不知,官場中的小人物也能興風作浪。近日,山東省鄆城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原局長張乾德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該局原報賬員楊春波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一審判決后,張乾德不服,提起上訴。目前,該案仍在二審中。
曾有反腐學者提出“腐敗落勢化”的概念,即腐敗現象的態勢,從有權有勢的上層人士向有權無勢的基層干部滲透。這起發生在農機購置補貼領域中的職務犯罪案件也向社會發出警示:絕不要小覷這些“小人物”的能量。
瞄準農機補貼局長自由裁量
張乾德的落馬在5年前就已經注定。
2005年是鄆城縣實施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第一年,也是時年43歲的張乾德就任鄆城縣農機局局長的第一年。從這一年,鄆城縣百萬農民開始享受到這項國家強農惠農政策所帶來的實惠,也是從這一年,作為農機局“掌門人”的張乾德開始了自己的蛻變。
每一個農機生產或者經銷企業都希望自己的產品銷售得越多越好,而根據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要求,同一種類的農機被省市農機管理部門確定為重點推介產品的不只一個廠家,最終能不能進入縣級市場,產品質量固然重要,最關鍵的還要看在農機管理部門領導者眼中“是不是適合當地農業生產”。
即使進入了縣級市場,因為農民對各類農機質量、性能了解不多,在報名購買農機時也往往咨詢并聽從農機管理部門的意見。農機管理部門推薦哪些種類、型號,他們往往就購買這些種類、型號的農機。
再者,企業在辦理農機購置補貼手續和申請補貼農機款時,也離不開農機部門的“支持”。就這樣,原來不怎么起眼的農機管理部門,成了眾多農機企業眼中的“香餑餑”。
“聰明的”張乾德也發現了這里面的訣竅。他拋開班子其他成員,親自主管農機購置補貼事宜。面對紛紛找上門來的農機企業,他也沒有放過一個又一個生財的機會。在與眾多企業“談判”后,哪家給的“三包服務費”(也稱農機推廣費)高,他就跟哪家簽訂農機供銷協議;哪家企業私下許諾另外給他“操心費”,他就重點推薦哪家的產品。正是這些“三包服務費”和“操心費”,葬送了張乾德和他的“盟友”楊春波。
操心費加服務費局長撈錢招術多
從2005年至2007年,一些農機企業也給過鄆城縣農機局一些“三包服務費”和好處費,但是這幾年間,鄆城縣享受的農機補貼資金數額比較小,農機銷售的數量也少,企業給的“三包服務費”和好處費不多。張乾德安排楊春波把這些錢都入賬或者通過“小金庫”用于單位費用支出了。
到了2008年,隨著國家補貼資金的增加,農民購機的積極性高漲,補貼范圍內的農機銷售十分火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張乾德最終在結算年度“三包服務費”的時候“出手了”。
2009年2月,是鄆城縣農機局與農機企業結算上年度“三包服務費”的時候。一天,張乾德和楊春波到山東某農機企業結算“三包服務費”,在總經理辦公室,廠方負責人提出,除協議約定的“三包服務費”外,按照銷售數量再給他們2.9萬元“操心費”,兩人欣然笑納。
不久后的一天,兩人到了山東省菏澤市一家農機公司,按照每臺2500元跟企業結算了“三包服務費”,而給企業出具的單據上,每臺價格成了2000元。這樣,兩人把企業所給的53臺機械“三包服務費”中的近2.7萬元隱匿下來。在菏澤市另外一家農機企業,兩人同樣收下了企業給的“操心費”。
接著,在鄆城縣某農機企業,張乾德和楊春波在結算“三包服務費”的時候,企業提出根據銷售數量給他們7.6萬元的“操心費”,張乾德自感給企業“幫忙”很大,又以幫助解決局里的費用為由,讓企業再給1萬元,企業負責人考慮到以后還需要兩人幫忙,就答應了。
就這樣,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兩人除違反規定收取農機企業的“三包服務費”外,還另外收取了4家農機企業所給的14萬余元“操心費”。張乾德安排楊春波把“三包服務費”做了賬務處理,將“操心費”賬外另存。楊春波就把其中的10萬元存在了銀行,另外的4萬多元放進了局里的“小金庫”。
當年3月3日,張乾德和楊春波把存在銀行的10萬元平均私分了。
張乾德在和“盟友”楊春波一起“撈錢”的同時,也沒忘記自己“吃獨食”。他在和農機企業“談判”時,有的企業還私下許諾按銷售數量另外給他個人好處,對此張乾德當然來者不拒。
2008年3月,菏澤市某農機公司在私下許諾每銷售一臺機械給張乾德個人300元“好處費”后,鄆城縣農機局以每臺2000元的“三包服務費”與其簽訂了農機供銷協議。
當年7月,這家企業通知張乾德按每臺4000元結算服務費的時候,張乾德就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服務費的標準都是自己一手和企業敲定的,購銷協議上已經按照每臺2000元寫上了,多給的別人也不知道。
于是,2009年2月,他和楊春波一起與該公司結算后,張乾德又單獨分3次從這家公司領走了每臺1800元(含簽協議時許諾他個人的每臺300元)的好處費,共計9.5萬余元。
另外,從2008年春節到2009年3月,張乾德還6次“心安理得”收下了鄆城縣一家農機廠給付的“操心費”1萬元和一臺價值4000元的筆記本電腦。收了東西當然要給人家辦事,這個廠的農機在同類農業機械中銷售得最多,張乾德還安排楊春波從農機局預收的農戶購機差價款中拿出20萬元借給該廠使用。
群眾舉報紀委查紙里終究不藏火
2009年5月14日,山東省菏澤市紀檢委根據群眾舉報,對鄆城縣農機局的有關問題展開調查,并對張乾德和楊春波實施“雙規”。經過調查,發現兩人已涉嫌犯罪,隨即移交鄆城縣檢察院處理。
5月24日,張乾德、楊春波被立案偵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6月4日,兩人被依法逮捕。
除了上述犯罪事實外,辦案人員還發現,在張乾德瞞住“盟友”楊春波“吃獨食”的同時,楊春波自己也在“單打獨干”。
喜歡炒股的楊春波,2007年8月在齊魯證券開設了自己的股票賬戶,并在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將自己保管的單位公款27.5萬元匯入其股票賬戶,用于個人炒股和購買基金,至案發前剛剛歸還。2007年至2009年,鄆城縣一家農機廠為了“感謝”楊春波在農機購置補貼中給予的“幫助”,分4次送給他現金5000元和一臺價值4000元的電腦,楊春波當然也是照收不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乾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主管和具體負責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近16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楊春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5.9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將27.5萬元公款挪用于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張乾德不服提出上訴,被告人楊春波沒有提出上訴。
檢察官手記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自2004年實施以來,資金規模已由最初的7000萬元增加到2009年的130億元。隨著資金規模的擴大,農機購置補貼中出現了“潛規則”,各方利益團體借“機”搭車牟利的行為開始浮出水面。一些農機管理部門或想方設法套取國家補貼資金,或借“機”收受經銷商的賄賂、借審查購機農戶資格的便利收受農戶的好處費等,造成國家專項資金的流失,增加了農機企業和購機農民的負擔。
分析張乾德、楊春波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缺少自上而下有效的權力監管。縣級農機部門對購機農戶的資格審查后要上報審核,而省、市兩級農機部門多限于形式審查,缺少實體審查;二是缺少自下而上的監督。農機部門對購機農戶的審查情況公布不全面、不及時,張榜公示往往流于形式,監督機制不健全,給某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缺少由里到外的自我約束。農機購置補貼中的重大事項往往是靠農機主管部門負責人的“一言堂”,其他分管領導和人員想“插手”都很難。
為了保證國家惠農資金的安全,一要減少中間環節,鏟除權力尋租的土壤。在政策設計上完善農機企業和購機農民這兩個市場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使農機主管部門不再作為農機產品流通環節中的合同主體,而是監管主體。二要搭建陽光交易平臺,嚴格監管農機購置補貼的實施過程。三要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規范操作程序,特別要加強對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的檢查。
來源:法治周末
(本文來源:法制網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